(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包括制定政策、审议文件、提出聘任建议、监督审计工作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健全内控等条件,评价标准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选聘方式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或邀请招标等形式,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聘期一年,可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履行相同程序,并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变更情形。公司须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履职评估等信息,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