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与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