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相关人员等。公司应披露重大事件,涵盖经营业绩变动、重大赔偿、资产减值、股权激励、债务人破产等情形。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须在指定媒体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报告签署确认意见。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公司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人可采取通报批评、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