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48名激励对象未出现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管情形、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认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均达到B级(含)以上,满足行权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行权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行权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