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向候选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分别计算表决权。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累积表决权数,否则无效。董事候选人按得票高低排序当选,得票需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得票相同导致当选人数超限,需再次选举;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由下次股东会补选或短期内重新选举。董事会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对投票方式进行说明。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