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代理人委任表格)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人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代理人委任表格。会议将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举行,或其续会。
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为代理人出席并投票。若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人士,需删除“大会主席,或”字样,并填写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理人,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为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董事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与委任表格相关的股份数目应以登记名称填写。若未填写,则视为与该股东名下所有股份有关。联名持股情况下,仅股东名册中首位登记人有权投票。
本次会议审议普通决议案,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具体如下: 1.1 委任应学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2 委任王方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3 委任陈志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4 委任荣晓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5 委任石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6 委任白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7 委任秦海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8 委任周晓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9 委任鹿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投票指示应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或填写股份数目。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投票。弃权或未投票不计入表决权票数。
委任表格及相关经公证的授权文件须于会议举行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中国总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