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修订《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及第十三章“监事会”。
修订内容还涉及:完善法定代表人职责及辞任程序;增加总法律顾问为高级管理人员;更新公司经营范围,新增“招标代理”“采购代理”;调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9月24日,公司总股本增至3,458,360,326股,注册资本为3,458,360,326元;优化股东权利、股东会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财务会计制度等内容。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