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71,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19日)届满,对应未归属的175,5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率为-14.96%,未达不低于40%的目标,导致10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共作废351,000股。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