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银行关于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9.67亿元,有效期3年。其中授信类额度130亿元,用于信贷及类信贷业务;非授信类额度299.67亿元,包括服务类2.17亿元、资产转移类12.5亿元、存款类260亿元、其他类25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已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躬仙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交易遵循商业原则,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计持有公司2.99%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