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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源同创科技(01116.HK):致非登记股东的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及回条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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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的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及回条)

慧源同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16)于2025年10月30日通知非登记股东,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报、2025年10月30日的通函及2025年11月28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与代表委任表格。

公司将不再向非登记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发布的纸质通知。股东可于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订阅“讯息提示”以获取相关公告信息。

如股东希望日后收取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本,须填写随函附上的回条,并交回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mhl.ecom@computershare.com.hk,注明姓名、地址及索取印刷版公司通讯的要求。

有关本函的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香港时间,公众假期除外)致电股份过户处(852) 2862 8688。

回条须由非登记股东签署并完整填写资料,否则视为无效。公司不接受回条上除指定请求外的其他指示。所提供个人资料将用于电子发布公司通讯及相关联络用途,资料可能被公司附属企业、股份过户处或其他机构为合法目的披露或转移,并按需要保留作记录之用。股东有权依据《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相关书面请求应寄至股份过户处隐私主任或电邮至PrivacyOfficer@computershare.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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