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9月25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行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70,551,822元,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本行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股份总数为6,070,551,822股,其中内资股占70.93%,H股占29.07%。股东会是本行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事项。董事会由1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负责制定战略、审批预算、决定高管聘任等。本行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等组成,执行董事会决议并负责日常经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监管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本行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本行可依法进行合并、分立或解散,清算时财产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及利息。章程修订须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并报监管部门批准。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