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事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等提出建议,审议并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务。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有效期不少于十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