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增资的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63,655.5840万元。本次增资系为满足丹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丹金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0,400万元增至523,826.5840万元,宁沪公司持股比例保持74.5998%不变。常州交控作为另一股东同步增资89,771万元。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上交所规则),但构成关连交易(香港上市规则),可获全面豁免。董事会已批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