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的保密义务,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公司对外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要求签署回执并备案使用信息人员情况。接收单位须承诺不泄露、不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若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公司依法追究违规使用信息者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