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相关信息,董事长签字确认,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证监局和交易所报送相关材料。违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