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网络投票行为,保障股东表决权。公司股东会应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提供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两种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需在股东会召开前两个交易日提交网络投票信息,并确保准确完整。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应在通知中分别列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名义持有人可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段或9:15-15:00。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信息公司负责统计并提供投票结果,公司及见证律师需确认数据合规性。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