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国新益康增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发生变化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国新益康增资5,940万元;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1,271.69万元。上述事项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