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涉及变更用途、实施主体或方式的,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并披露。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使用须经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核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