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召集人应在年度会议召开20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