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退休或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285.60万股调整为265.3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58人变更为55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