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环节均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可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决议须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