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标准、奖惩制度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就薪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提供决策支持,并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