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二零二五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全体九名董事参会,符合法定程序。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大连海能收购大连投资持有的上海液化气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海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远海运大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液化气”)100%股权,旨在实现LPG运输业务的统一经营与发展。
交易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股权转让价格按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评估值确定,约为人民币5.98亿元。过渡期损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由大连海能享有或承担。支付方式为40%自有资金和60%外部融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大连海能增资约人民币2.392亿元。
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永强、朱迈进、汪树青、王威、周崇沂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已获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中远海能关于收购上海中远海运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