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及资本运作等事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等,并向董事会报告。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由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