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须合法合规,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实行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