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八馬茶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H股)核心內容摘要如下: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負責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拔標準與程序,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獨立董事佔多數,至少一名委員為不同性別。委員由董事會過半數選舉產生,設主席一名,由獨立董事或董事長擔任,經董事會選舉產生。
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物色並審查候選人;審核獨立董事獨立性;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推動多元化政策;評估公司多元化狀況;建立人才儲備計劃;對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評估並提出更換、繼任建議;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等。
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通知需提前三日書面發出。委員應親自出席,未能出席者可書面委託其他委員或提交書面意見。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董事。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主席在票數相等時可多投一票。與議案有關聯關係的委員應迴避。
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情況、出席人員、議題、發言要點及表決情況等,由委員簽字確認,並由董事會秘書保存。委員會可邀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外部專家列席,經批准可聘請外部專業機構提供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
本規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由董事會解釋及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