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由董事会选聘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董事可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二分之一。总经理需具备高级管理素质及行业专业知识,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失信等情况者不得任职。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投资、经营计划、内部机构方案、基本制度、财务预算等,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职工聘用、薪酬等事项,代表公司对外业务,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须诚信勤勉履职,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活动。公司建立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报酬在聘用合同中确定,实行年薪制的另行制定细则。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