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财务负责人任免等。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督促整改财务问题,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并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在年报披露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