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履职情况,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必要时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相关成员须遵守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