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515.5088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具备条件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公司可发行新股、减少注册资本,可通过合并、分立、解散等方式进行重组。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