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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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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本次交易中,千金药业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株洲国投及列邦康泰持有的千金湘江药业28.92%股权,以及株洲国投和黄阳等20名自然人持有的千金协力药业67.06%股权,并以现金方式购买钟林波持有的千金协力药业0.94%股权。交易完成后,千金药业将持有千金湘江药业79.92%股权,千金协力药业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毕,新增注册资本经验资,新增股份已完成登记,现金对价已支付。本次交易已获必要批准,信息披露合规,相关方未发生违反协议或承诺情形。后续事项包括办理工商变更、继续履行协议及信息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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