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8,321,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68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67,261,617股,占99.7737%;反对824,890股,占0.1761%;弃权234,896股,占0.0502%。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占82.0400%。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