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长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8人,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同时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意为二级子公司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在同一家银行申请借款提供同样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