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達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9)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銅鑼灣怡和街88號富豪香港酒店低座二樓聚賢會議廳舉行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
會議將審議以下決議案:
(一)省覽及接納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賬項、董事報告書及獨立核數師報告書。
(二)宣派截至該年度之末期股息。
(三)重選陳永栽博士、邱秀敏女士、GO Patrick Lim先生、馬超德先生及陳怡賢女士為董事,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四)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五)按大會通告所載普通決議案第5項,授予董事會一般權力購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六)按大會通告所載普通決議案第6項,授予董事會一般權力發行本公司股份。
(七)按大會通告所載普通決議案第7項,擴大授予董事會之一般權力,以發行額外股份。
(八)按大會通告所載之特別決議案,批准修訂本公司現有公司細則並採納新公司細則。
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代理人簽署,如股東為公司,則須蓋上公司印鑑或由負責人簽署。聯名股東中僅股東名冊內排名較前者可就相關股份投票。已填妥之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方為有效。受委任代表毋須為股東,但須出席大會。股東於提交委任表格後仍可親自出席並投票,屆時委任文件視為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