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代表委任表格)
卓能(集團)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31)發出股東週年大會代表委任表格,大會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星期四)下午三時在香港荃灣寶豐臺8號壹號九龍山頂會所舉行,並可能續會。
會議決議案包括:
1. 省覽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賬目、董事會與核數師報告;
2. 宣派末期股息;
3. 重選趙世曾博士為執行董事、孫大豪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何秀芬女士為執行董事,以及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4. 續聘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5. 授權董事會購回本公司股份;
6. 授權董事會發行新增股份,數目與所購回股份相同;
7. 授權董事會發行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股本面值總額20%之新增股份。
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按指示投票,受委代表可自行決定贊成或反對未作指示之決議案。若未填寫代表姓名,大會主席將自動成為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若股東為公司,須蓋上法團印章或由法律代表、董事或獲授權代表簽署。填妥之表格及相關文件須於大會舉行最少48小時前送達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方為有效。聯名持有人中僅股東名冊排名首位者可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