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监管机构事后监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登记备案,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