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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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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53289.787万元,营业期限五十年,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公司设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受限。公司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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