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规定,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31,123,257.00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局主席或总裁担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局、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局负责执行决议。董事局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股东会决定。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重视现金分红,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可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或解散,须依法清算。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