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情形。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董事辞任后六十日内需完成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三十日内应确定新人选。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新任到位。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负有破产责任等情况,公司应解除其职务。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或信息公开前持续有效。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