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的审计法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经营活动的合规性、真实性与完整性。审计法务部需定期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并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法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公司须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保密与保存。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年报同步披露。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应及时报告并披露。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