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相关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龚德雄主持,全体董事及监事出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48.3517%。
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3%,该修订自公告日起生效,并将提交监管机构备案。根据修订内容,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各项议案获超过99.8%的赞成票通过。
此外,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刘炜先生获委任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刘炜先生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