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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03958.HK):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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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相关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龚德雄主持,全体董事及监事出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48.3517%。

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3%,该修订自公告日起生效,并将提交监管机构备案。根据修订内容,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各项议案获超过99.8%的赞成票通过。

此外,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刘炜先生获委任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刘炜先生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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