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4年9月2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等事项。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6,875份。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其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后续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