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履职,不得谋取私利。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及合规培训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配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