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会议股东共26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3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