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柯继铭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2,056,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83919%,其中A股股东205人,H股股东1人。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中,部分人员因公务未出席,董事会秘书杨淼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A股股东同意691,871,075股,占A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0939%;H股股东全部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普通股合计同意781,924,884股,占比99.983134%。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雨、李佼矫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法律意见书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