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可被撤销职务。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