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金岭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因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企业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合同以赚取差价且不提取实物的,应视同金融工具,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相关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未出售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调整,对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当期利润总额、净利润无影响。营业收入调减190,937.44万元,营业成本调减190,105.19万元,投资收益增加832.24万元。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及监事会均同意该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