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规定,独立董事应忠实勤勉履职,参与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独立董事须审阅年报工作计划,与管理层沟通,开展实地考察,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在审计前后,应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安排及发现问题。如收到交易所风险警示函或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独立董事可书面联名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对年报异议事项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按上交所要求编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履职情况。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