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拟定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候选人资格,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存在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