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第八条明确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的董事;第一百一十一条将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事项的审批权限金额标准由“5,000万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分别调整为“超过5,000万元”“超过20,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第一百六十二条调整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优化党建工作、干部管理、改革方案、出国计划、领导班子分工等内容。其余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